石鼓区2025年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了!
2025-05-13 15:34:03          来源:石鼓区妇联 | 编辑:李霞 | 作者:廖婧妤          浏览量:7500

​2025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快转给身边有需要的人吧!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0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石鼓区低收入妇女。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

三、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初审基本合格后上报至区妇联。

3.区妇联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在征求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加盖妇联、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公章,上报市级妇联。

四、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此表可联系所在地妇联领取)。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件。

3.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带有病情结论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复印件。

4.属于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的佐证资料。

5.能证明花费报销金额的结算单、发票等明细。

五、温馨提示

1.往年已被救助过的低收入妇女,不可重复申报。往年已申报但未获得救助、目前仍然符合申报条件的低收入妇女,可再次申报。

2.救助申报对象必须是四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之一,具体以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库系统认定为准。

3.病种病情和治疗费用报销情况以卫生健康、医保部门核实为准。

(通讯员:廖婧妤 二审:谢思衡 三审:曾朝霞)

责编:李霞

来源:石鼓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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